首頁 民生服務 民生百問 32年前的土地登記錯誤被糾正

32年前的土地登記錯誤被糾正

2022-02-08 15:21:11 檢察日報

姚雯/漫畫

“32年了,登記錯誤的土地使用證終于被撤銷了?!苯?,年過八旬的袁某云在得知湖南省慈利縣自然資源局已將糾正后新的不動產權證書交由嬸子胡某妹后,堅持要來張家界市檢察院,向辦案人員當面表示感謝。在該院的努力下,雖然袁某云申請監(jiān)督未被支持,但實際問題得到了解決,他對辦理結果非常滿意。

2012年,袁某云意外得知,自己借給叔叔袁某煥使用的豬欄屋舊址居然在1989年就登記到了叔叔名下。震驚之余,因為叔叔已經(jīng)過世,他便以嬸子胡某妹家強占其宅基地為由,踏上了上訪維權之路。該案歷經(jīng)縣國土部門、信訪部門等多家單位處理仍未解決。

2015年10月,袁某云起訴至縣法院,要求縣政府撤銷1989年8月為袁某煥頒發(fā)的《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該案經(jīng)一審、二審、再審,法院均以袁某云的訴訟請求超過了法定起訴期限為由,駁回了他的訴訟請求。

袁某云不服,向張家界市檢察院申請監(jiān)督。該院經(jīng)審查后認為,袁某云的訴訟請求確已超過法定起訴期限,法院判決并無不當,決定不支持袁某云的監(jiān)督申請。同時又認為,該案歷經(jīng)多個部門、多個環(huán)節(jié)處理,仍然不能定分止爭,且矛盾復雜尖銳,不能簡單憑一紙《不支持監(jiān)督申請決定書》就算完成工作,應按照最高檢組織開展的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專項監(jiān)督活動要求,主動化解矛盾,解決糾紛,遂將該案報送至湖南省檢察院。省檢察院將該案列為全省重點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案件。

隨后,承辦檢察官開展了全面調查取證,調取法院案卷、調取縣國土管理局地籍檔案、現(xiàn)場勘驗、走訪知情人。經(jīng)調查查明,縣政府誤將袁某云享有使用權的土地登記在了袁某煥名下。2020年9月,張家界市檢察院向縣政府發(fā)出檢察建議,要求對土地使用權錯誤登記予以更正。

今年7月,張家界市檢察院收到縣政府的整改情況反饋,稱相關行政職能部門經(jīng)過現(xiàn)場調查、聽取相關當事人意見、擬定方案、登記公示,重新核發(fā)了新證,并已派專人將新的不動產權證書交給胡某妹。至此,困擾袁某云多年的煩心事徹底畫上了句號。

責編:康玉潔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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